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

打推下楼梯‧结婚4年受折磨‧少妇要告丈夫施暴

打推下楼梯‧结婚4年受折磨‧少妇要告丈夫施暴

(雪兰莪‧巴生14日讯)少妇申诉结婚4年来活在家暴梦魘中,受尽丈夫的虐打。丈夫曾以枕头压她的脸、用棒球棒打她、把她推下楼梯等,曾把她打到瘀青,耳朵也被捏至流血,令她饱受精神折磨。

26岁庄姓少妇在父母的陪同下,於今日向巴生马华区会投诉与寻求协助时说,她决定跟丈夫离婚,更要丈夫付赡养费。

庄女士声称,丈夫除了对她虐打外,甚至恫言要对她和其家人下毒手。

听闻丈夫有外遇

她说,她与丈夫(30岁)婚前关係良好,但婚后不久,丈夫情绪多变,很容易动怒,每当两人吵架时,就会对她施以暴力。

她说,她有听说丈夫有外遇,本身也有看过丈夫与对方互相传送的曖昧短讯。当她一与丈夫对质时,丈夫除了否认,还对她动粗。

“由於结婚初期我还在唸书,所以常常会被同学问及为何我身上不时都有瘀青,但碍於家丑不外扬,我都胡乱找藉口敷衍而过。”

她说,直到去年7月,无论身体或精神的折磨,已令她无法再忍受,她首度向警方投报,並在9月再度报案,过后也到巴生中央医院验伤,准备起诉丈夫。

不过,她表示,令她感到失望的是,警方一直只要求她等候,至今已过半年尚未给她一个答覆,到底她是否可以起诉丈夫。

她也提到,丈夫在打她后,还恐嚇她不准向娘家透露,否则將对她不利,包括杀死她全家,丈夫的所做所为已危及她与家人。

获人身保护令

因此,她说,她在9月报案后,便离开丈夫,至今从未见过对方,她也在去年尾取得法庭发出的人身保护令。

“我在最近接获一名自称是丈夫代表律师的来电,指丈夫已答应离婚,並要我到律师师办理签字手续。然而,律师在电话中强调,丈夫离婚后不会提供赡养费,也不会作出任何赔偿,令我感到不满。”

她的母亲痛斥女婿不该对女儿施以暴行,“我女儿现在还可以活著,实在是万幸。

出席者包括巴生马华区会妇女组主席拿汀顏友、署理主席郑慧玲、区团团长郑有文、妇女部副部长王赛芝特別事务官陈浩坤、人民进步党巴生区部秘书黄时俊等。

陈浩坤:已向妇女部反映

妇女部副部长王赛芝特別事务官陈浩坤说,他已针对庄小姐的遭遇向妇女部反映,根据一般程序,面对家暴的受害者,必须先向警方报案和到医院验伤,然后等报告出炉后,再呈交总检察署审核是否可以提出诉控。

他说,在这方面,他们將会为庄小姐提供法律援助。

郑有文:受害者须勇敢站出来

此外,郑有文谴责暴力行为,他说,实际上类似事件是不断在社会中发生,希望遭遇这种情况的受害者必须勇於站出来提报和面对,不要为了家庭或经济问题而默默的承受。

他也吁请公眾人士加於关注,若发现週遭有类似事件的发生,应该向警方投报,以减低不幸案例。

无论如何,针对庄女士的案件,他表示,希望警方可以正视和秉公处理,他也会联络负责此案的查案官查询进展。

受害者丈夫:交律师处理

郑有文在新闻发佈会上致电庄女士的丈夫王先生,惟在追问是否有对妻子施以暴力时,他並没有直接作出回应,仅表示一切已交由律师处理,妻子若有任何要求,直接与律师联络,並拒绝回应。

他说,对方也在电话中表示,妻子曾向拿督汤木律师投诉,而后者也有联络给他,惟他都交由律师全权处理。

(星洲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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